法律问答

我受了工伤,脸上留下了4厘米的疤痕,不能评估残疾水平。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12-19 14: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在六十日内及时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程度符合下列标准的有伤残等级: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职工的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的,一般就会开始评伤残等级。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9.2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
  • 在工伤认定好以后,下一步就是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及时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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