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是伤者已住院20天想出院在家修养请问在家修养护理费有没有的赔的,怎么赔/

2019-04-27 05:5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住院保险公司赔偿: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受害人伤情基本恢复后,各方需要就事故所产生的各项损失根据
    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与解释的规定完成事故赔偿相关事宜。本案中,具体的赔偿程序还需要根据您的伤情以及对方的态度决定,同时事故认定书是进行赔偿的重要依
    据,最好是待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再具体进行各项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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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事故刚发生不久,那么您们(视情况让家属或是律师代理处理交通事故相关赔偿事宜)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之日起10日内与对方一致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对仅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调解从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届时交管部门会与各方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与地点,以及交待相关的调解事宜。

    外,您也可以和对方和解,通过与对方平等协商,自行约定各项事故赔偿。要是和解或是调解不顺利,您还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
    起诉的话
    需要向事故发生地或是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与解释的规定进行诉讼程序以及统计赔偿项目、计算赔偿数额,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赔偿。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