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物业合同需要提前15天通知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或者集体讨论的形式达成合意后续签合同。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
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