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一般是不会过期的,职工一般在生产完就可以进行津贴申领。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职工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的规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