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如何协议离婚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
2022-12-19 16: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要通过如下方式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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