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注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2-12-19 16: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2、结婚证;
    3、国外一方委托律师的,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起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 涉外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有效护照)、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材料;
    2、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涉外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具体如下:
    1、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
    4、涉外诉讼裁判文书的执行问题;
    5、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