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善养父母也可以领抚恤金吗?

子女抚养
2022-12-19 17: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恤金一个人能够领取,当其只有一人符合享受抚恤金条件或者经过其他享受抚恤金条件的人的同意签字的,在其一人领取之后在予以分割即可。但是如果他人不同意的,用吧不能一人领取。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不赡养老人其近亲属不能分到抚恤金。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不赡养父亲也可以领赔偿款,但是应该少分赔偿款。如果父亲死后,赔偿款是赔偿给死者亲属的,那赔偿款就不能当做遗产分配,因为遗产只能是死者的合法财产。如果是赔偿给死者的,那就可以当做遗产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