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好。我和伙伴一起合伙做生意。做的服装生意。现在合伙人卷款跑了,和别人合作的还有尾款5万没付清。现在对方来要钱。我拿不出来。对方说留给我们两天时间。不然就去报警我们诈骗,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责任吗

诈骗
2022-12-19 17:44: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伙做生意的,如果行为人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较大数额的合伙财物的行为的算诈骗。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的,可以以刑事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