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都有哪些

保险赔偿
2022-12-19 18: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且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法律依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条件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且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 意外伤害保险属与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