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2-12-19 18: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担任监护人的,由兄、姐担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担任监护人的,由兄、姐担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法定监护人顺序:
    1、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法定监护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为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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