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客租了我的房子,几年来一直没有付房租。每次向他要,他都说要等几天。前几天他说26号给,但是28号还没给,然后前两天就不接电话了。

房屋租赁
2022-12-19 19: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房客不交房租,房东可以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催要,要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的房租;如果租客在这个合理期限过后还不交房租的,则房东可以与租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离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如果租客拒绝办理或者仍拒绝交房租的,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联系不到租客、房租到期的,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