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A不管不问,不给生活费,可以离婚吗?如果离婚了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离婚
2019-04-27 06:3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和对方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您好!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男方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没有违法的行为及过错,在收到损失且因上述原因造成离婚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 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允许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或者协议离婚,这是为了充分保护女性所设置的,怀孕期间女方起诉或者协议离婚的,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用,一般无过错的情况离婚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方若自愿给赔偿、给多少,你们就写到离婚协议里。
    他要不想给也没办法,因为你们这样的情况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只能要求他负担相应的孕产费用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