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了一本盗版书,是属于侵害作品发行权吗

著作权
2022-12-19 20: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售卖盗版作品的行为是侵犯了作者的版权的。卖盗版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播等相关平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下载并销售他人未发表的作品的相关侵权行为。并且,卖盗版的人员还应当就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第六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 购买使用盗版产品,如果仅用于自己阅读,不算侵权。购买盗版书阅读并没有侵害著作权的任何一种权利。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属于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 卖盗版侵犯作者的版权。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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