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完工如何结算

拖欠工程款
2022-12-19 22: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完工可以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可以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可以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可以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 工程完工的结算方式包括: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 工程竣工结算需要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然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之后发包人再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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