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赔偿诉讼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2-12-19 22:5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而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 行政赔偿,具体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而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被告是明确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