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过度医疗究竟怎么界定

保险赔偿
2022-12-19 23: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度医疗的界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违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属于过度医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 界定过度医疗,要看医疗行为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过度医疗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属于过度医疗。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