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俩都同意离婚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2-19 23: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有一方不同意或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都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签订离婚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提出离婚过程中,如果对方不同意办理手续应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坚持离婚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出证据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后也无法和好的,就会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原告应该携带离婚起诉状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离婚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如有证据应一并附上。
  • 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等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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