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朋友未结婚,也过了彩礼,后来买了房子,钱不够,女方把彩礼钱拿出来,一起买了房子,因为还没结婚,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女方要求写了她的名字,并且是各占百分之五十!请问我俩还未结婚,如果因为经济问题负担不起,而且女方还非要要求其他首饰买不起,女方就不愿意给结婚,我也不想愿意了,请问房子怎么办,还有其他钱可以退回吗!

2019-04-27 07:0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按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应当退还。
    彩礼应该退还
    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应当退还。不退还可以起诉索要
    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可以应当退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只能在离婚时出现
    (二)、
    (三)两项情形时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上的结婚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时间为准,不以农村办理结婚仪式为准。
    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返还彩礼,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 《婚姻法》没有非法同居的定义。但是《解释》中有关于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不可以改名字。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
    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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