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韩企职员,入职5年,因公司经营比较困难,本月18号突然接到公司放假通知。每月只发1200多元的生活费,还要扣除社保、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00左右(我的平时工资的7500左右),我本人平时上班很自律,每月违反公司的任何规则制度,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

2019-04-27 07:0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拖欠1天,理论上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维权的途径有三: ——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
    一、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这个不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而发生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仲裁时效控制,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的。 第
    二、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仲裁一般不支持,但目前,法院都还是支持的。 第
    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
    四、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
    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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