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恤金可以由配偶一人领取吗?

2022-12-20 09: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恤金是否能够由一个人领取,需要依据其当地的社保政策规定。在其死者只有一个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直系亲属时或者经过其他人全部同意的,可以一人领取抚恤金。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抚恤金一个人能够领取,当其只有一人符合享受抚恤金条件或者经过其他享受抚恤金条件的人的同意签字的,在其一人领取之后在予以分割即可。但是如果他人不同意的,用吧不能一人领取。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 抚恤金配偶是不能独占的。抚恤金不是遗产,应当由死者配偶及与其经济关系紧密的被供养人及供养人分得。没有被供养人及供养人才由配偶分得。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抚恤金不计入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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