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双方已经和解,但对方以前报案,现在可以撤回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0 0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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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
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一般不能够撤案。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 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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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当事人遭受轻微伤,并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则在与对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申请撤案;或者如果不在该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当事人申报有误的,也可以去申请撤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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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报案后能否撤案分情况判断:
1、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
2、如果造成一方或双方轻伤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报案就进入司法程序,是不能够撤案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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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