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工厂不帮员工买社保,可以申请赔款吗?

社会保险
2022-12-20 11:0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厂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予以缴纳或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工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如果劳动者因公司不买社保遭受损失的,公司要按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公司没给员工买保险,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的,不可以要求赔偿,但可以要求补偿;并且可以请求公司及时购买社保,否则可去社保局投诉,由社保局责令公司限期购买,否则对其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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