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收到被告承担的诉讼费后,退还原告预付的诉讼费吗?

刑事辩护
2022-12-20 1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起诉费,是由原告在法院立案之后,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进行预交。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胜诉后诉讼费退还程序很简单,在我国程序法中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而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胜诉后,预先交的诉讼费用是可以退回的。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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