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索贿罪被索贿人有没有罪

刑事辩护
2022-12-20 12:0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若被他人索贿,且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一般是有罪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如果被索贿的人是被迫行贿的,但没有获取到不正当利益的,则被索贿人无罪,即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 行为人若被他人索贿,且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的,一般是有罪的。反之,行为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犯罪。《刑法》明文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