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租的房子,上面说要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告知他们要不要续租,我忘记了,现在租期到了,他们说我没有提前告知,所以不退押金,我想问一下这样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2-20 12:0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合同没到期退还租房押金的方式是: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出租人退还,不能解决的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未到期退还房租和押金的规定是: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房租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剩余房租和押金应当全部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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