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公司开车,公司车辆未买商业险,撞车后我全责是不是要赔偿所有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0 12: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实际损失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车主是交了保险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由商业保险赔偿,最后再由车主人自己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汽车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定损确定赔偿数额之后,双方按照各自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商业险赔偿,在不够的,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会理赔的。只要车辆投保了保险,且不是保险公司免赔范围的,对于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