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异地的,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当事人应当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并起草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的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调解、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