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后如何申诉

2022-12-20 13: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后申诉的方式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提出申诉的主体应当是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裁定、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在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裁定后,进行申诉的办法是由当事人在行政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也可以由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需要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行政诉讼申诉的方式为一般应当书面申诉,若是申请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许口头申诉,法院应当作出笔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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