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转让到谁名下,谁有所有权?

房屋产权
2022-12-20 14:0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产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通常就认定房子是谁的。
    但,有些情况下并不是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一定是谁的。房产证登记的归属问题要区分共有关系、赠与关系、继承关系还是扶助关系等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是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房屋共有人的权利:
    1、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
    2、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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