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骑自行车带人。当人们下车时,他们会摔倒。骑自行车的人需要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0 16:1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带人需承担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各自责任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车撞,骑车人不需要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故意碰撞自行车让自己被撞导致受伤的,属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骑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机动车借用人开车撞人,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原则上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能够,若是出借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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