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东在认足出资额后,公司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的
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