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子是农村户口,我想转城市,需要什么手续

2022-12-20 17: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城市户口需要的手续有:
    1、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农村户口;
    2、若是由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还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入证明;
    3、带上所需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转城市户口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在迁出前,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农村户口;
    2、若是由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还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入证明;
    3、带上所需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依法办理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小孩户口迁移的办法:由其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再携带迁移证前往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且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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