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她拿了我一万块钱,现在不还我,她是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2-12-20 17: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拿着我的钱不还不算诈骗,诈骗应当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只是借钱不还的不构成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然算,所谓诈骗就是在对方不了解的情况下,使用欺骗的手段为自己谋划利益。所以即使是退了一部分甚至全都退了,但诈骗行为已经着手实行完毕了,就已经构成诈骗罪了,退回一部分财物可以使情节变轻,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适当减轻一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行为人通过恋爱来实施诈骗,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可构成诈骗罪,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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