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规定给人起外号是否侵犯人格权

2022-12-20 18: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给他人起外号是侵犯人格权的行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受侵犯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起外号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给他人起外号是侵犯人格权益的行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受侵犯的权利。
    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民法典规定起外号是侵犯了姓名权。给他人起外号算侵犯人格权益,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