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这个婚期已经订好了,女朋友因为彩礼不结婚,可以要求打掉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2-12-20 19: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结婚不是必须给彩礼,因为法律没有对其强制性要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自由意愿确定是否需给彩礼。法定结婚的条件包括,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婚姻状态;男女双方都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都没有不可以治愈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民法典》规定彩礼可以不用给。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嫁妆等事项都是由双方协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