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人的手机可以拿回来吗

刑事拘留
2022-12-20 20: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期间不能用手机,在拘留期间,为被拘留人提供生活必需品的,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之后转交给被拘留人,不是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手机不属于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
    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
    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 拘留不可以带手机。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还给本人。但是手机属于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刑事拘留一般是不会翻看手机的,但手机要交由拘留所统一保管。这里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拘留所条例》第11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的机关依法进行处理。还有,《拘留所条例》第25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被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来往的信件不得受检查和扣押。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回代为保管的财物。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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