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和妻子去野外旅游,我腿摔断了,我妻子搀着我在路上走,这时候来了一个流氓,要霸占我妻子,我先是口头劝阻无效,因为腿断了无法保护妻子,这时候我掏出随身携带的野外求生刀,照着流氓的心口来上一刀,我捅他的时候也知道他可能会死。最后的结果是他当场死亡,请问我在知道他会死的情况下去捅他犯罪吗,属于防卫过当吗,如果我不知道他会死,只是为了保护妻子最终导致歹徒死亡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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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爱捅死情敌属于
故意杀人罪。“
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犯罪人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自己的报复行为只会使自己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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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