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身份证被别人拿去了有什么风险吗

2022-12-20 22:2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没有什么实质风险,因为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是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不是本人的,即使拿了身份证去办理业务都不会成功。而且现在都是人脸识别,一旦识别不对,就会拒绝办理业务,上网都上不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身份证被别人拿走有危险,如果被人拿走可能会用于恶意贷款等。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每一个人只能拥有唯一的一个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将身份证给别人存在的法律风险:他人可能会利用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危害自己的人身、财产的权利。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身份证属于个人专用证件,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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