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4月,因病住院,向朋友借了2万元。当时我没有写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今天他向我要了6000元的利息。我觉得我在放高利贷。我能拒绝付钱吗?今天还了21000后,他说改天去拜访。我可以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吗?

债务追讨
2022-12-20 22:4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以前放高利贷时有违法行为,在追诉时效内,是可以追究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放高利贷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例如在放高利贷时有胁迫、殴打、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欠了很多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采用下列维权办法:
    1、若自身的人身安全受到放高利贷人的威胁、恐吓时,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对于欠的高利贷问题,可以向法院进行积极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在法律允许的利率范围内进行偿还本息义务。因为:法律只保护在合法区间利率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欠条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进行起诉,是否能打赢官司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形。他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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