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4月,由于生病住院,我向朋友借了2万元。当时,我没有打欠条,也没有约定利息。今天,他向我要了6000元利息。我觉得自己在放高利贷。我能拒绝付钱吗?今天还了21000元后,他说他再来拜访。我能用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吗?

债务追讨
2022-12-21 01:5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报警。
    让国家机关处理
  • 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如果在向法院请求维权前,当事人能达成还款的协议,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欠了很多高利贷还不起的,可以采用下列维权办法:
    1、若自身的人身安全受到放高利贷人的威胁、恐吓时,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2、对于欠的高利贷问题,可以向法院进行积极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在法律允许的利率范围内进行偿还本息义务。因为:法律只保护在合法区间利率的债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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