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案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2-21 01:5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立案找不到人的,只要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立案后,会对嫌疑犯进行抓捕。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找不到人但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会对嫌疑犯进行抓捕。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被告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况有:刑事公诉案件中没有被拘留并逮捕的嫌疑人和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有前述情况的,法院会拘传或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到庭后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