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提交了工伤申请,但近两个月没有回复,个人去提交补充材料?

工伤索赔
2022-12-21 02:0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补充材料需要以下流程: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告知的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要求补充完整后,交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证据不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证据。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配合证据的采集。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 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部门;或者也可以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先提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去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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