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轿车事故报废车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21 07: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报废的车辆由公安交管等机关负责回收,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电动车报废,可前往车管部门进行号牌注销,但车子需由车主自行处置,目前相关部门暂未有回收或强制报废的规定。保留的报废车的旧车牌,可以继续过户到新车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 应报废车辆能理赔。驾驶应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废车辆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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