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据是七年前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给我,期间已经追回了好几次,现在起诉他,还可以吗?胜诉能否收回?

债务追讨
2022-12-21 08:1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可能还能要回钱。但是当事人一般不能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对方当事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即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对方提出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当事人只能通过自行协商或者调解等方式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有借条的钱,并且该借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能要回来。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借条,借据随即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条5年了如果在诉讼时效以内的还可以诉讼。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在三年以内的,可以起诉。但是对方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就会不支持你了。当然对方同意也是可以偿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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