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装修,老人因搭架子摔倒骨者,施工方是否需要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21 08:1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装修工人摔伤,一般由雇主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装修工人自己故意摔伤的,由装修工人自己承担伙食费、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第三人侵权摔伤的,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由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赔偿受害人受损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施工造成他人残疾的,应该赔偿致残所需的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装修工人摔伤赔偿责任一般由雇主承担,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装修工人自己故意摔伤的自行承担伙食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因第三人侵权摔伤的由侵权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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