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拆迁补偿
2022-12-21 09: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征收补偿起诉需要的证据如下: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工商登记信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征收决定、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拆迁的现场录像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因拆迁补偿款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的相关资料;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
    3、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就拆迁补偿款相关事由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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