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女孩,不想结婚,但是父母要把我的户口搬走,我该怎么办

2022-12-21 09: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 当事人想结婚,但父母不给户口本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与父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据此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女孩不结婚符合条件的能把户口独立;单独立户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