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话报案后不想立案,可以不去派出所报案吗?

2022-12-21 09:4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报案如果只是民事纠纷的,公安可以不立案。但是如果公民报的案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到案发地立案,但是有例外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 报警立案可以不让家人知道,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当事人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后,不愿意让家人知道的,在报案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保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