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存比例变化如下:养老保险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22%;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单位交纳10%;失业保险个人交纳1%,单位交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个人无需缴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
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
征收工作。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