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买我的房子,以超过付期半年多了,每次吹款,他都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就这样一月推一月,他是工程的,工程做得很好,可他就是说没钱,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2-21 09:56: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应对买房人逾期付款,可以催缴开发商在催缴后,对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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